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经党员会议推荐,于2021年10月11日由教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,拟确定闫秀娟和刘林林2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将名单公示附后。
序号 |
单位 |
姓 名 |
性 别 |
出生 年月日 |
已取得学历 |
申请入党时间 |
党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|
1 |
公司党总支 |
闫秀娟 |
女 |
19931112 |
硕士研究生 |
20201108 |
20211011 |
2 |
公司党总支 |
刘林林 |
女 |
19920312 |
硕士研究生 |
20201108 |
20211011 |
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在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公司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系党总支办公室地点:文科楼206;
联系电话:0351-3569476。
公司党总支
2021年10月11日